国旗下讲话| 独立思考 做个有主见的人 做个守法的公民
党委委员、办公室主任段北星
(2022年12月5日)
亲爱的同学们:
大家早上好!疫情当前,我深知你们线上学习的苦与累,也明白你们的焦虑和无奈,牛校长并全体老师始终与你们在一起,让我们一起加油,拨开云雾,静待花开。
昨天,12月4日,是国家宪法日。借此国旗下讲话机会,我想与同学们交流的话题是:独立思考,做个有主见的人,做个守法的公民。
同学们尽管都是优秀的高中生,但年龄上仍属未成年,如果不会独立思考,没有主见,随波逐流,就会把粗俗行为定为炫耀的资本,久而久之,就很容易走向未成年人犯罪的道路。
提到未成年犯罪,那是多少个家庭的恶梦,近年来逐渐增长的青少年犯罪案例造成了众多家庭的悲剧,触目惊心。
上个月10日,鹤壁市某学校一名家长哭诉,其16岁女儿惨遭校园霸凌,逼迫下跪,自扇耳光,其行为恶劣残暴,施暴者还与他人视频通话进行炫耀分享,来维护自己校园“大姐大”的形象,引发全网关注,最终涉事学生受到法律制裁。
最近一两年,我们身边也有不少以身试法的未成年人,陈某某(17周岁)与陈某乙(15周岁)均系柘城县某学校学生,二人为争校园“老大”相约打架。陈某某纠集20余人,陈某乙带领6人,双方均持钢管、木棍、棍棒等,相约在柘城县某河边斗殴。在斗殴过程中,造成两人轻伤。案发后,陈某某到公安局投案。依照刑法有关规定,以犯聚众斗殴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。
侯某某是夏邑县某中学学生,某日晚在宿舍内睡觉时,因嫌隔壁宿舍的同学说话声音大,到隔壁宿舍与冯某某发生争执。争执期间,侯某某踢打冯某某腹部,造成冯某某膀胱破裂,经鉴定属重伤。依照刑法有关规定,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侯某某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。
邵某某原为柘城县某中学学生,在学校附近胡同内,邵某某等人先后无故殴打孟某某、张某某,并索要钱财,造成二人不敢上学。经法医鉴定,孟某某、张某某的伤情均属轻微伤。依照刑法有关规定,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二年。
这样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,这些学生大部分不满十六周岁,最终走上歧途而不知归路,让人痛心无奈。究其原因,表面看是身心发育不成熟,受到诱导,为了所谓的“哥们义气”逞凶斗狠,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了无视社会管理秩序,滋扰生事、无事生非的心理。剖析本质,还是没有思想,不会独立思考,没有主见,只会人云亦云,随意附和,加之法律意识的淡薄,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。未成年保护法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,不是保护未成年肆意妄为、逍遥法外,一旦犯罪,不仅对本人及他人的心理、生理、家庭造成严重的伤害,如果被认定构成刑事犯罪,则今后考研、就业、出国、考公、参军等都会受到影响,且不可逆。
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,如何抵制各种不良行为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,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要独立思考,坚守本心,做一个有主见的人。
独立思考,可知一味不学习代表不了个性张扬;独立思考,可知抽烟喝酒不算是神采飞扬。独立思考,可知沉溺游戏、网络小说只会沉沦。独立思考,可知结交不良朋友并不能换得身份的高贵。独立思考,可知低俗行为体现的只是浅薄与粗陋。独立思考,可知残暴行为只能显露凶残与暴虐。等等,不一而足。
同学们都有明辨是非的慧眼,也都深知,令人爱不释手的各色游戏、视频、动漫、小说,比起那些“之乎者也”“ABCD”有趣不知多少,比起物理化学更是通俗易懂,但我们终将面临着高考这场人生大事,容不得我们儿戏,是踔厉奋发,勇毅前行,“宝剑锋从磨砺出,梅花香自苦寒来”还是放浪形骸,盘游无度,“青春都一饷,忍把浮名,换了浅斟低唱。”意思是,宝贵的青春多么短暂,怎忍心把对虚名的追求,换取及时行乐的浅斟低唱。经年以后,是春风得意马蹄疾,还是门前冷落鞍马稀?
身为高中生的我们,均有独立判断真伪的能力,要激浊扬清,要去芜存菁,而不是人云亦云,随波逐流,更不是用嬉戏挥霍青春,把犯罪当时尚。
同学们身处一个伟大的时代,你们人生的“黄金期”与我国2035和2050两大战略目标“实现期”相吻合,躬逢盛世。同学们,你们正在冲顶,爬坡,爬最高的坡,拉着几千斤的东西,这个时候你不能说风凉话,不能阴阳怪气,不能懈怠,因为你稍一松劲,就会车毁人亡。
疫情面前,同学们更要懂得,国运是关乎每个人的,要负起责,挑起担,做好应做的事,抛却不该做的事,学会思考,旗帜鲜明地亮明自已的态度:做一个有主见的人,做一个守法的公民。
同学们,希望你们具有明辨是非的判断力,独具慧眼,木心石腹!期望同学们立大志、明大德、成大才、担大任,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。
谢谢大家!